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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将征收环境税

2010-01-27    来源:新京报       【共 0 条评论】 【浏览1PV】

  具体征收时间尚未确定;排量越大缴税越多

  本报讯 (记者李立强)昨日上午,列席市人代会东城团小组会的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向媒体透露,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

  张燕友表示,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一旦实施,北京的机动车车主也要为尾气排放买单。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购买高排量汽车的车主,肯定会比购买低排量机动车的车主缴纳更多的机动车环境税,类似于车辆征收购置税。张燕友称,具体征收的时间现在尚未确定。

  据媒体报道,此前环保部污染防治司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和环保部商量,要把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内容纳入汽车污染防治的内容中去,“跑的里程越多付出的费用越高是正确的。”

  据悉,环境税的增收已经取得了环保部等相关部委的同意,财政部接下来要研究的是征收的名称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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